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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前身为惠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88年惠阳地区改市,惠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改为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市中院有正、副院长5名,内设机构18个,分别为政治处、执行局(下设执行综合科、执行一科、执行二科)、督察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知识产权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民事审判第五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行政装备科、智慧法院建设科;直属单位1个,为司法警察支队,下属事业单位1个,为机关服务中心。现辖惠城区、惠阳区、博罗县、惠东县、龙门县及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6个基层法院。全市基层法院共设派出法庭19个。截至2024年3月,全市法院共有在编干警774名,其中员额法官302名,占39.02%。市中院共有在编干警157名,其中员额法官64名,占40.76%。
东莞中院成立于1988年,下辖三个基层法院,各基层法院在各镇街(园区)设有23个人民法庭。全市法院现有在编干警1004人,其中市中院245人,基层法院759人;另有非编人员1658人,合计2662人。共有入额法官596人,其中市中院111人,基层法院485人。全市法院在编干警平均年龄41岁,其中本科以上学历占99.3%。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49年11月建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为广州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良的司法服务。
1949年4月23日南京解放,同年6月1日成立南京市人民法院。1955年1月,南京市人民法院改建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法院现有内设机构34个,其中立案、刑事、民事、行政、未成年人及家事、金融、破产、环境资源、速裁、审判监督及执行等业务部门21个,办公室、干部人事处、综合处、法官培训处、督察处、机关党委、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老干部处、宣传处、法警支队、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信息技术处等综合部门1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