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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源于1917年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创办的商科,著名社会活动家、爱国民主人士杨杏佛任商科主任。1921年,随着以南京高等师范学校为基础建设国立东南大学计划的实施,商科扩充改组并迁址上海,成立国立东南大学分设上海商科大学,这是中国教育史上最早的商科大学,著名教育家郭秉文任校长,著名经济学家马寅初任教务主任。
从苏州河畔到佘山脚下,华东政法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1952年6月,经华东军政委员会批准,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东吴大学、厦门大学、沪江大学、安徽大学、上海学院、震旦大学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会系合并,在圣约翰大学旧址成立华东政法学院。1958年,学校并入上海社会科学院;1963年再次筹建,次年招生;1966年停止招生,1972年被撤销;1979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第二次复校。2003年,松江校区建设启用。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图书馆是2002年由原南京化工大学图书馆和原南京建筑工程学院图书馆合并组成,目前是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成员馆、江苏省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成员馆、江苏省工程文献中心核心成员馆。
南京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泰通科技”,英文简称“Ticom Tech”,832602),成立于2001年,专注于轨道交通无线通信、信号系统产品的研发、集成、制造、销售与服务。公司秉承中国高铁安全设计理念,以移动互联网、工业化集群调度为基础,利用物联网云平台技术,成功拓展至物联网领域。
南京审计大学(Nanjing Audit University),简称南审,是中国唯一以“审计”命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与国家审计署同时诞生,与中国审计事业同步发展,是中国审计高等教育发源地之一。2011年学校变更为三部一省共建高校(审计署、教育部、财政部和江苏省)。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建于1952年10月,是新中国自己创办的首批航空高等院校之一。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2011年,成为“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序列,现有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力学、控制科学与工程三个学科入选第二轮“一流学科”建设名单。学校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12月、2021年4月,工信部、中国民航局先后签署协议共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2023年,工信部、教育部、江苏省先后两次签署协议,三方共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锦华装饰公司成立于1998年,是长三角地区知名的南京装修公司,作为南京家装公司里的优秀企业,秉承设计专家、放心家装的服务宗旨,致力为城市精英人群提供品质的家庭室内装饰设计、别墅装修、老房翻新等装修服务.
中央音乐学院是新中国成立后创办的第一所高等专业音乐院校,于1949年10月在天津成立,由华北大学第三部音乐科、鲁迅艺术学院音工团、南京国立音乐院、国立北平艺术专科学校音乐系和上海(香港)中华音乐院组成,1950年6月17日补行成立典礼。1952年燕京大学音乐系并入。1958年自天津迁至北京现址。1960年被中央确定为国家重点大学,1981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高校首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1999年被列入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原隶属于文化部(现文化和旅游部),2000年直属教育部。
南京理工大学是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全国重点大学,学校由创建于1953年的新中国军工科技最高学府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工程学院(简称“哈军工”)分建而成,历经中国人民解放军炮兵工程学院、华东工程学院、华东工学院等发展阶段,1993年更名为南京理工大学。1995年,学校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00年,获批成立研究生院;2011年,获批建设“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7年,学校入选“双一流”建设高校,“兵器科学与技术”学科入选“双一流”建设学科;学校王泽山院士获得2017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2018年,学校成为工信部、教育部、江苏省共建高校。进入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厚德博学”的办学理念,秉持“进德修业,志道鼎新”的校训,弘扬“团结、献身、求是、创新”的校风,坚决扛起“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军铸剑”职责使命,不断擦亮“红色学府、理工名校、国防尖兵”办学品牌,围绕陆海空天信融合发展,加快建设特色鲜明世界一流大学。
1949年4月23日南京解放,同年6月1日成立南京市人民法院。1955年1月,南京市人民法院改建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法院现有内设机构34个,其中立案、刑事、民事、行政、未成年人及家事、金融、破产、环境资源、速裁、审判监督及执行等业务部门21个,办公室、干部人事处、综合处、法官培训处、督察处、机关党委、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老干部处、宣传处、法警支队、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信息技术处等综合部门1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