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是新中国成立后创办的第一所高等专业音乐院校,于1949年10月在天津成立,由华北大学第三部音乐科、鲁迅艺术学院音工团、南京国立音乐院、国立北平艺术专科学校音乐系和上海(香港)中华音乐院组成,1950年6月17日补行成立典礼。1952年燕京大学音乐系并入。1958年自天津迁至北京现址。1960年被中央确定为国家重点大学,1981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高校首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1999年被列入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原隶属于文化部(现文化和旅游部),2000年直属教育部。
天津音乐学院始建于1958年,前身是1950年创办于天津的中央音乐学院。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建设,已经发展成为北方地区重要的培养音乐、舞蹈、戏剧、影视专门人才的高等艺术教育学府。